国土交通部表示,以 2026年 8月 末实施为目标,将加强对用车辆堵住公寓或商铺停车场出入口的行为,以及长期占用公营停车场行为的制裁。根据报道,管理人可以要求车主移动车辆,如果不配合,今后可处以 500万韩元 以下罚款并采取拖车措施。 免费公营停车场长期占用问题的执法标准也会加强。以前争议点在于是否一直占用某一个固定车位,但今后也会看是否长期占用了同一个停车场整体。也就是说,过去那种一点点挪车来躲避执法的方法,可能会变得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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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新闻的重点,不是罚款金额,而是 '**法律空白**' 被补上了
只看新闻的话,最先吸引注意的可能是 最高 500万韩元 罚款。但这条新闻真正重要的原因,不是钱多不多,而是开始补上了过去大家一直很郁闷的 “为什么那辆车不能挪走?” 这种法律空白。
以前就算公寓小区或商铺停车场入口被堵住了,很多时候也很难像公路(普通道路)那样马上开罚单、直接拖车。因为这些地方大多是 私有土地。私有土地是个人或团体拥有的空间,所以行政机关如果要进去强制移车,就一定需要法律上非常明确的依据。
这次修订,正是碰到了这个关键点。也就是建立了这样一个框架:管理人先要求移车,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却不配合,地方政府就可以继续采取罚款和拖车措施。理解到这里,你就会发现,这条新闻不能只当成单纯的“整治停车恶人”报道来看,而是要理解成 私有土地停车管理执行权变得更具体了一点的变化。
重点不是罚多少钱,而是 谁可以根据什么依据要求把车挪走。
理解了私有土地问题,就能明白为什么到现在为止居民、管理处、商户一直都没有办法。

公路违法停车和堵住私有土地入口,有什么不同
| 对比项目 | 公路违法停车 | 公寓·商铺出入口堵塞 |
|---|---|---|
| 主要空间性质 | 用于公共通行的道路 | 大多是私人土地内的路外停车场·附设停车场 |
| 容易适用的法律 | 道路交通法体系 | 单独的停车场法依据更重要 |
| 行政机关立即介入 | 比较明确 | 如果依据不足,就很容易犹豫 |
| 管理主体权限 | 以警察·地方政府为主 | 很多时候只停留在联系管理员·警告的程度 |
| 直接挪车时的风险 | 以公共程序为主 | 如果私自移动车辆,可能引发损害赔偿·损坏财物纠纷 |

为什么到现在大家就算生气,也不能马上把车挪走呢
了解这个过程后,你就会明白,“因为是私人土地所以不行”这句话不是随便找借口,而是制度结构本来就是这样。
第1步:地点是私人土地
公寓小区里的道路、商铺附设停车场的出入口道路,看起来像公共道路,但法律上很多时候属于私人土地。所以很难直接套用公共道路的执法规定。
第2步:由谁下命令不明确
在现场,虽然大家都觉得不方便,但警察·地方政府·管理办公室之间,到底谁能根据哪一条法律规定下达移车命令并不明确。这里就是执行上的瓶颈。
第3步:管理员也很难直接处理
管理办公室或大楼管理员如果推车或拖车时哪怕出现一点刮痕,反而可能演变成损害赔偿纠纷。也就是说,就算把扰民车辆清走了,管理主体也要承担法律风险。
第4步:所以制度一直停留在劝导为主
结果,实际应对很多时候只停留在联系车主、贴警告单、播放通知广播这样的程度。这次修订有意义的原因,就是想把这最后一步改成能衔接到罚款和拖车的程序。

为什么妨碍停车不只是单纯扰民,而是**安全问题**
堵住出入口的停车之所以危险,不是因为只是“让人烦”这么简单。发生火灾或有急救患者时,重要的不是几分钟,而是几秒、几十秒。而且消防车和救护车比普通轿车更大,转弯半径也更宽,所以如果一个入口被堵住,就可能根本进不去,或者只能倒车、绕路。
还不止这些。妨碍停车还会挡住视线。停在小巷入口、人行横道附近、商铺出入口的车,会让司机和行人更晚看到彼此。特别是对孩子或老人这类行动不便的行人来说,这会更致命。堵路的问题,就会变成让人看不见人的问题。
韩国公寓和商铺密集地区更容易出现这种风险。因为这里不是像美国郊区那样有很宽的绕行空间,而是经常会有狭窄的出入口、车人混行道路(车和人一起走的路),再加上两侧停车重叠的情况。所以只要一个出入口被堵住,车辆通行、行人通行和紧急应对就会一下子全乱掉。
紧急车辆延误,可能会拖慢整个初期火灾扑救和救援工作。
在人行横道、人行道、消火栓周边妨碍停车,会同时造成视线被挡和步行空间消失。

越危险的地方,举报越多
这是把国民权益委员会民愿统计资料里经常提到的危险地点整理后展示出来的。你可以理解为,在同一类地点里,不便和危险举报一直在反复出现。

为什么韩国“停车恶人”问题会反复出现
看这个变化过程就会知道,这个问题很难只用市民意识来解释。
第1阶段:以公寓为中心的高密度住宅快速增加了
韩国从1980~1990年代以后,公寓占比大幅增加了。停车矛盾不再只是发生在自家门前,而是进入了多个住户每天一起共享的狭窄公共空间里。
第2阶段:汽车增长得更快
车辆数量一直在增加,但老旧共同住宅和市中心居住区很难跟上这个速度。很多地方最初设计的停车位数量,已经无法承受现在的需求了。
第3阶段:制度较晚才开始修正
共同住宅停车场设置标准虽然改过很多次,但大体上都是现实先变化,制度后来再跟上。特别是在扩大供应小型住宅的时期,停车标准有时还会跟着放宽。
第4阶段:私有地执法空白让问题固化了
这不能只用车位不足来解释。像公寓内部这种私有地性质很强的地方,没有像公共道路那样强有力的执法手段,这就让人错误地学会了“只要硬撑就行”。
第5阶段:进入2020年代后成了制度议题
随着网络社区里的愤怒案例不断累积,再加上权益委员会建议和政界承诺接连出现,现在它已经不只是简单的礼仪问题,而是开始被当成立法课题来处理了。

同样是停车矛盾,不同地点的原因也有一点不一样
| 地点 | 矛盾加剧的背景 | 经常出现的问题 |
|---|---|---|
| 公寓小区 | 私有地性质很强,住户会反复共享同一空间 | 双排停车、通道停车、封堵出入口 |
| 商铺·单间住宅密集区 | 小型住宅供应扩大、停车位配备率低、周转需求集中 | 短暂停车、占用商铺入口、夜间满位 |
| 旅游地·公园周边 | 免费或便宜的公共停车场、替代停放空间不足 | 露营车·旅游巴士长期停车、占位不走 |

露营车辆越多,公共停车场矛盾也越大了
这是光州北区案例里出现的已登记露营车辆数量。虽然不是全国整体统计,但这些数字能让人明白,为什么公共停车场占位不走的争议越来越大。

公共停车场“占位不走”整治会有哪些变化
| 比较项目 | 现行标准 | 修订方向 |
|---|---|---|
| 长期停车判断 | 是否一直占用某个特定车位 | 在该停车场整体范围内占用了多久 |
| 规避方式 | 换到旁边车位就很难证明 | 就算换车位,只要还停在同一个停车场,也可能成为整治对象 |
| 行政应对 | 以劝导移动、劝告为主 | 更可能会衔接到罚款、移动命令、拖车 |
| 市民感受 | 就算停车场一直被占用,也容易避开执法 | 更直接针对恢复公营停车场周转率 |

所以,这次修订只是做做样子,还是真的会有体感变化呢
先说结论,很难只说是在做做样子,也很难说是一次大转变。因为这次修订,与其说是一次性解决韩国整体停车问题的改革,不如说更接近于把这段时间最常被骂的几个执法漏洞补上的措施。
不过,它的意义也很明确。看新闻和相关资料可以发现,对于像封堵公寓、商铺出入口这样大家都觉得有问题的行为,已经能确认出一个方向:想把要求移车、罚款、拖车这些执法手段更明确地连起来。而且,公营停车场长期占位的问题,制度设计也正在改成防止那种“只要换个车位就行”的规避方式。
不过,就算法律条文出来了,也不会马上在全国各地都一样有感觉。实际效果要看执法人力、拖车合同、证据 확보、地方政府的意愿、民愿应对能力。所以看这条新闻时,比起理解成“处罚变严了”,更准确的是理解成“现在有了执法依据,接下来要关注的是在现场实际上会用到多少”。
1) 这次变化可以理解为补上私有土地执法空白
2) 看后续新闻时,确认实际拖车案例和地方政府执法成绩
3) 关于公营停车场问题,重点看是否从以车位为标准 → 以整个停车场为标准的变化
告诉你在韩国生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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